2011-05-31 10:34:19 来源: 互联网 责编:楷维留学指南
在媒体上开放的富有建构意义的隐性标题非常多,如《“汉字难学”否专家有新锐》《医患纠纷举证责任路在何方》《低保户能否用空调 重庆市低保条例遭遇两难条款》《“小眼镜”越来越多了》等。其实,富有建构意义的隐性表达不仅是实现传播目的的一种途径,更体现了尊重受众、与受众平等沟通的态度,同时也是赋予受众一种辨别判断的能力,促使受众积极地投入到话题的思考与讨论中。
标题的隐性语态还具有含而不露、意味深邃的魅力,值得细细品味。如光明日报的《“我挖出来的一百多人里没我的儿子”》与新华每日电讯的《“在这里,我们更愿意叫他们为客人”———北京首个甲型H1N1流感医学观察点探秘》等。这种意义委婉的隐性表达,蕴含深厚,感人至深,比直接表达显性意义更有力量,更能实现传播主体的预期目的。
近年来,随着新媒体实现了人人皆可发布、传播信息现象的出现,奔如潮涌的海量信息带给人的是碎片化的冲击,使得人们对某些信息与事物的认识模糊不清、无所适从,只能从感性出发关注事物冰山一角的表面化特征,而对事物难以做深刻全面的掌控。新闻传播是向受众进行的一种社会信息的传播活动,从“使用满足论”角度来讲,受众不仅要知道“发生了什么”,更要知道“为什么”和“将会怎样”。对此,传统媒体依靠自身雄厚的实力优势对新闻加以深度的解释分析,于是大量带有悬疑语态的新闻标题出现在媒介中,如《圆明园湖底正在铺设防渗膜保护还是破坏》《范美忠临“震”逃脱错在哪?》《李广为何“难封”》《棉花市场波动得像股市,究竟谁主沉浮》。这些带有悬疑色彩未显结论的标题极大地激发了受众的探究意识,在不经意间实现了媒体对受众的自觉吸引,使受众在媒体隐性表达中实现了对事物更为全面、对称的把握,这使媒体由为受众提供一种价值判断向提供一种价值分析、由“立足于信息的发布权到立足于信息的解释权”[7]11-13的角色转变,实现了媒体引导受众在纷繁复杂的环境场域里认知事物、建构世界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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