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9 09:41:58 来源: 互联网 责编:楷维留学指南
体制
捷克属于前华沙条约组织国家之中,与西欧国家接触较密切,也是工业化程度与经济情况较好的国家之一。2010年捷克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921.52亿美元(世界排名45名),人均GDP18288美元(世界排名38名)。
捷克斯洛伐克于1991年开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经济一度严重衰退,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市场经济框架基本建成。1993年1月1日,捷克成为独立的共和国。自1994年起捷克经济开始逐步好转,当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4%。1995年和1996年,经济转轨进一步深化,私有化已基本完成。经济立法不断健全和完善,国民经济各个部门都开始了不同程度的复苏。
1995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4.8%。1996年按1994年不变价格计算为13,860亿克朗(约合51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8%,人均国内生产总值5,051美元。1996年与上年同期相比,工业生产总值增长了6.8%,捷外汇储备增加,至1996年底达161亿美元。1998年以前,捷失业率和通胀率保持较低水平,1996年失业率为3.5%,通胀率为8.8%。1999年GDP同比增长1.2%,失业率增长到9,37%,通胀率减少到2,1%。2001年捷经济增长率为2.6%。2002年外汇储备为244.75亿美元;外债为262.81亿美元;GDP 同比增长1.5%,达698.68亿美元,人均GDP为6788.6美元;失业率为9.8%,通货膨胀率为1.8%。2003年外汇储备为267.95亿美元;外债为348.61亿美元;GDP同比增长3.1%,达769.06亿美元,人均GDP为7538美元;失业率为10.3%,通货膨胀率为 0.1%。
2004年经济增长4.4%,GDP1070亿美元,外债总额453亿美元,平均工资约合659美元。捷外汇储备为248亿美元,失业率为9.5%,通货膨胀率达到2.8%。 工业:捷克工业产业结构是按大中型企业(100人以上的企业)的产值统计的。下面是各行业占整个工业中的比重:能源性原料开采占整个工业的6.2%,其他矿物原料开采占0.3%,电、天然气和水的制造及输送占7.5%,加工工业占86%。钢铁和钢铁产品加工占19.04%,食品加工占17.58%,车辆制造占10.14%,机械和设备占8.78%,化学和制药占6.77%,煤炭、原油加工占6.14%,电器和光学仪器占5.85%,纺织品和服装工业占5.63%,造纸、印刷和出版业占5.40%,玻璃、陶瓷和建筑材料占5.32%,橡胶和塑料工业占2.89%,木材加工工业占1.73%,皮革加工占1.50%和其他未分类的加工工业产品占3.24%。捷克机械制造工业在世界上具有一定的竞争力,据欧盟有关机构的研究,捷克机械制造工业的竞争力在欧洲排在前5位,在世界排在前15位。在各工业部门中,纺织业、航空、汽车、环保和食品加工工业更为突出。
工业
捷克原为奥匈帝国的工业区,70%的工业集中在此。它以机械制造、各种机床、动力设备、船舶、汽车、电力机车、轧钢设备、军工、轻纺为主,化学、玻璃工业也较发达。纺织、制鞋、啤酒酿造均闻名于世。工业基础雄厚,二战后,改变了原来的工业结构,重点发展钢铁、重型机械工业。工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占40%(1999年)。捷克是啤酒生产和消费大国,其出口的主要对象是斯洛伐克、波兰、德国、奥地利和美国。1996年啤酒总产量达18.3亿升。1999年捷克人均啤酒消费量达到161.1升,比啤酒消费大国德国多30升。以人均啤酒消费量计,捷克连续7年位居世界榜首。通讯业发展迅速,1998年底移动电话普及率接近10%,移动电话用户达93万,赶超了某些西方发达国家。
货币名称
捷克克朗(CzechKoruna)。
贸易
1.捷克实行贸易自由化政策,取消了外贸的国有垄断,放开外贸经营权,取消进出口商品限制。根据捷克《贸易法典》只要在法院和工商局注册的企业,都有外贸经营权。
2.商品和服务的进出口亦自由化,进口关税较低,对欧盟和与捷签署贸易协定国家提供最惠国待遇。对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提供普惠制待遇,对最不发达国家提供零关税进口待遇,出口不征税。只有对极少数产品(如武器,药品和麻醉药品等)实行非关税的进口限制,即许可证制度。对国家承担国际义务限制出口的商品(如纺织品,钢材等)要求出口许可证。
3.捷克积极支持世界贸易组织的自由化进程,并与欧盟签署了联系国协定,与波、匈、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签署了中欧自由贸易协定(CEFTA),在这些协定中,对成员国彼此间商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都有更具体的规定。
4.捷克政府为了扭转过去过度依赖原经互会国家、特别是原苏联的状况,积极与世界各地区发展经贸关系。捷贸易政策的中心是“面向世界,开展多样化贸易,重点在欧洲”。自经济转轨开始以来,捷克逐渐完成了贸易的地区结构的转变,即从东方市场转向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目前,对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特别是欧盟国家的贸易已在捷克对外贸易总额中占有极大份额,2003年向欧盟出口占捷克当年出口总额的69.8%,从欧盟国家进口则占到捷克当年进口总额的59%。此外,经过多年的谈判和努力,捷克等十国已于2004年5月1日正式加入欧盟,在对外经贸政策方面,将执行欧盟的共同贸易政策,并成为欧盟统一市场的一部分。 对外经贸关系:1995年捷对外贸易额为370亿美元。1998年以来捷外贸继续发展,进出口商品结构有所改善,但逆差额进一步加大。1998年的外贸总额为17792.47亿克朗(约合508.4亿美元)。1999年的外贸总额为19275.94亿克朗(约合550.7亿美元),同比增长8.3%,其中出口额为9288.65亿克朗(约合265.4亿美元),同比增长9.2%;进口额为9987.29亿克朗(约合285.4亿美元),同比增长9.3%。 2000年,捷克外贸总额为23630亿克朗(约合611亿美元),同比增长10.9%,其中出口额为11211亿克朗(约合290亿美元),同比增长 9%;进口额为12419亿克朗(约合321亿美元),同比增长12%。2001年,捷克外贸总额为26537亿克朗(约合698亿美元),同比增长 14%;其中出口额为12681亿克朗(约合334亿美元),同比增长15%;进口额为13856亿克朗(约合365亿美元),同比增长13.7%。 2002年,捷克外贸总额为25805亿克朗(约合791.59亿美元),同比增长13.4%;其中出口额为12548亿克朗(约合384.02亿美元),同比增长15%;进口额为13257亿克朗(约合407.57亿美元),同比增长11.7%。2003年,捷克外贸总额为28117亿克朗(约合 999.96亿美元),同比增长26.3%;其中出口额为13709亿克朗(约合487.4亿美元),同比增长27%;进口额为14407亿克朗(约合 512.56亿美元),同比增长25.7%。
在捷对外贸易中,与发达国家的贸易占重要地位。2003年从出口来看,捷向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出口额为369亿美元,占捷出口总额的75.7%,其中对欧盟的出口占捷总出口额的69.8%;捷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额为14.2亿美元,占捷出口总额的2.8%。对包括独联体在内的欧洲经济转型国家的出口额为90.2亿美元,占捷出口总额的18.5%;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经济转型和国有经济国家的出口额为2.77亿美元,占捷出口总额的0.6%;从进口方面来看,来自经济发达国家的进口额为351.5亿美元,占捷进口总额的68.5%,其中来自欧盟国家的进口额为303.8亿美元,占捷进口总额的59%;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进口额为30.4亿美元,占捷进口总额的7.3%;来自包括独联体在内的欧洲经济转型国家的进口额为64.9亿美元,占捷进口总额的12.7%;来自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经济转型和国有经济国家的进口额为27.4亿美元,占捷进口总额的5.3%。
2004年,捷克外贸进出口总额为1345亿美元,同比增长33.2%,其中出口668亿美元,同比增长23.8%,进口677亿美元,同比增长19.2%。在捷对外贸易中,捷与发达国家的贸易仍占主要地位。2004年1-12月,从出口来看,捷向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出口占捷出口总额的91.6%,其中对欧盟25国的出口占85.9%;欧盟15国的出口占68.1%,捷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占捷出口总额的3%。对包括独联体在内的欧洲经济转型国家的出口占捷出口总额的4.7%;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经济转型和国有经济国家的出口占捷出口总额的 2.3%;从进口方面来看,来自经济发达国家的进口占捷进口总额的81.8%,其中来自欧盟25国家的进口占捷进口总额的71.8%;来自欧盟15国的进口占58.7%;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进口占捷进口总额的6.3%;来自包括独联体在内的欧洲经济转型国家的进口占捷进口总额的6.4%;来自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经济转型和国有经济国家的进口占捷进口总额的4.9%。
2004年捷克前十大的贸易伙伴依次为:德国、斯洛伐克、波兰、奥地利、意大利、法国、英国、荷兰、中国、俄罗斯。捷进口商品主要为:石油和天然气、计算机、机械和交通设备、医药产品和器械、电话机、计算机和辅助设备、通讯设备、铁矿石、家用电器等。出口商品主要有:机械和运输设备、钢材、玻璃制品、木材、轮胎、家具等。1992年12月,捷克、波兰、匈牙利和斯洛伐克在波兰的克拉科夫签署了中欧自由贸易协定(CEFTA),1996年1月和1997年7月分别吸收斯洛文尼亚和罗马尼亚为成员国。该协定旨在通过逐步降低关税税率。消除非关税壁垒,以促进缔约国之间的贸易自由化,最终在缔约国之间建立自由贸易区。 1991年12月16日,原捷联邦与欧盟签署了联系国协定和有关贸易问题的临时协定,该协定于1992年3月1日生效。自1992年3月1日联系国协定生效起,欧盟对捷克70%的向欧盟出口的商品取消关税和配额,其余的30%在5~6年中放开,捷克对欧盟20%~25%的出口商品放开,其余的在5~9年中完成。 经济贸易管理体制:捷克工业和贸易部负责捷克的对外贸易和工业,该部下设5个分部:条法、预算和管理分部,经济政策和企业经营分部,工业和建筑分部,能源、电力和冶金分部,对外经济关系和欧洲一体化分部,每个分部由一位副部长负责。5个分部下设35个司。另外,工贸部下设捷克投资局(负责吸引外资)和捷克贸易局(负责促进出口)等事业单位。
免责声明: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互联网或其他媒体的文、图或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若文章来源为“楷维留学指南www.keywin.org”,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
[英国]肯特大学 University of Kent
[楷维推荐指数]: 67 [所在州/地区]:英格兰 [所在城市]:坎特伯雷 [学费]:¥17400/年
[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 University of Tasmania
[楷维推荐指数]: 66 [所在州/地区]:塔斯马尼亚 [所在城市]:霍巴特 [学费]:¥26020/年
[美国]华盛顿大学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楷维推荐指数]: 78 [所在州/地区]:华盛顿州 [所在城市]:西雅图 [学费]:¥41543/年
[英国]吉尔德霍尔音乐与戏剧学院 Guildhall School of Music and Drama
[楷维推荐指数]: 0 [所在州/地区]: [所在城市]: [学费]:¥0/年
[日本]福冈大学 Fukuoka University
[楷维推荐指数]: 0 [所在州/地区]:福井县 [所在城市]:福井市 [学费]:¥0/年